一個人能擁有多少愛?能擁有多少時間追求愛呢?尤其當幸福叩門,當你遇到讓自己感動、讓自己瘋狂的愛時,大概無法自拔吧?可是,他是個第三者,不折不扣的原始感情芥蒂,如何是好?

  站在道德層面婉拒他,很好的方式,但是當一個人因此被鎖在感情牢籠,失去幸福的顏色時,發現愛情因此好遠,感覺因而麻痺在孤島上,而孤島不是船,無法靠岸,自私的感情或許才能夠真正追求依靠的大陸吧?

  不再覺得愛情是永遠的承諾堆砌,而是愛情是即時的一條紅線,或許不長、或許很容易斷,卻是需要勇氣佔有,可能因此任性自私,枉顧一切的逃開,但我想辯駁,愛情或許易得,機會卻有保存期限。不再認為忠貞是一種對愛情的誓言及帶來的幸福,被俘虜的靈魂永遠失落,我不願意。

  敢愛敢恨,太過於殘忍,卻能夠痛快,為了「情」字,我想我願意衝,儘管狼狽的結局注定,只是,我害怕我真正能依託的感覺就只有這一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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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海

我原是一道晚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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